
公告日期:2018-10-24
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72413 证券简称:利化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收购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工”)持有的遂昌玖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运物流”)的100%股权,收购价格为880,000.00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中天运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3日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9073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45,893,175.17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28,122,340.55元。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80,000.00元,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分所于2018年8月30日出具的中天运(苏)[2018]审字第00098号审计报告,玖运物流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3,120,048.07元、768,230.46元,因为取得了被投资企业控股权,总资产与交易价格取较高者计算,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80%;净资产与交易价格取较高者计算,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3.13%,均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同时,公司未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李峰同为公司及利民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同意以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拟股权收购遂昌玖运物流有限公司事项,有关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利民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庄山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庄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均
实际控制人:李峰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及其它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李峰同为公司及利民化工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
公告编号:2018-028
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名称:遂昌玖运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长濂村
经营范围: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类1项、气体类3项、易燃液体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类1、腐蚀性物质类)(凭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出资方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
资金额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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