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19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72413 证券简称:利化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2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3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拟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回避,关联董事李峰履行了回避程序,其余董事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主要就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数额、股东情况的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股票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
公告编号:2018-033
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拟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专项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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