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39
证券代码:872413 证券简称:利化爆破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份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4日,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化爆破”或“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现有股东的认定
现有股东是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8日。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所以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现有股东缴款时间
公司现有股东缴款安排与公司新增股东缴款安排一致,具体请见
公告编号:2018-39
“三、缴款的时间安排及认购程序”。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号 认购投资者 认购价格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名称 (元/股) (万股) (万元)
1 李峰 4.00 147.50 590.00 现金
2 张雪梅 4.00 6.00 24.00 现金
3 修晨黎 4.00 25.00 100.00 现金
衢州市民信
4 实业投资有 4.00 21.50 86.00 现金
限公司
— 合计 — 200.00 800.0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1、缴款起始日:2018年12月6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8年12月7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2018年12月6日(含当日)至2018年12月7日(含当日),认购人需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见下文“三、缴款账户”)。
2、认购人将认购资金缴入公司账户后,应于当日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0578-8195559 )或扫描后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098179090@qq.com),同时电话确认(0578-8195559)收到与否。
公告编号:2018-39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到验资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无误后,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对于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投资者放弃认购:
1、投资者通过其他书面方式声明放弃认购;
2、投资者未在2018年12月7日(含当日)前通过银行汇款到公司指定账户;
3、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的汇款底单填写有误,且在2018年12月7日前认购资金也未到账,同时无法通过投资人所留联系方式与之联系的。
三、缴款账户
户名:浙江利化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支行
账号:33050169752700000509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股东意向认购数量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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