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2415 证券简称:欧联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欧联设备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并于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公告编号:2021-003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
会期: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15 欧联股份 2021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傅杰、颜灿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西欧联设备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会议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动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其2020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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