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说明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4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17 荣骏检测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36)。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认购合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投资者签署的认购协议等;
公告编号:2023-040
(2)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使用。
(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 2023 年定向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会发生变化,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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