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17 荣骏检测 2024 年 5 月 20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刘竹雀律师、曾琼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财务部提交的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公司《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六)审议《关于聘任李华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股东开平市国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向公司提交了由“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李华伟同志兼任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职务的批复》(开资办字(2024)71 号),提名李华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八)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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