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0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耀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陈婵玥、财务负责人梁家驹、董事会秘书王圣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项目专项贷款》
公告编号:2024-036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项目专项贷款(贷款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全部用于公司总部大楼建设。贷款抵押物如下:
(1)公司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77532号及后续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2)未来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完成后,将继续用相应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为年度授信额,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授信总额为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6,369.83 万元,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
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累计达到 18,000 万元,超过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三)款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决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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