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项目专项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项目专项贷款(贷款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的额度为准),全部用于公司总部大楼建设。贷款抵押物如下:
(1)公司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7077532号及后续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2)未来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完成后,将继续用相应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为年度授信额,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授信总额为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6,369.83 万元,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
授信额度及贷款金额累计达到 18,000 万元,超过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三)款规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7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向银行申请项目专项贷款》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专项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项目专项贷款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经营规划的正常所需,规避了公司因无自有经营场所而带来的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日常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