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2417 证券简称:荣骏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并同时提请召开公
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2023 年 11月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决
定以 4.48 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 1,000 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4,480.00 万元。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受理通知书》。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实际发行股票 1,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480.00 万元。
2024 年 2 月 2 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4)
第 210004 号《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结果予以审验确认。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1,00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法律法规及《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602089929200217636,用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 4,480.00 万元。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602089929200217636)余额为零,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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