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珠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骏检测”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48 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4,8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永证验字[2024]210004 号《验资报告》。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余额 10.63 元于注
销前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荣骏建设工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部控制要求,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
管协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塘支行
设立了账号为 3602089929200217636 的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实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塘支行的上级支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明确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广州大塘支行账号为 3602089929200217636 的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的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0.63 元,该账户于当日注销,余额于注销前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实验区支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4,800,000.00
加: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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