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铂科技”)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泰铂科技《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637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44.798 万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24.51元/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59,999,989.8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部缴纳到
账,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89.80 元,认购资金已经全部缴齐,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一致。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3)第 5835 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挂牌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
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用途。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与时任主办
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为本次发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金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216640100100001221,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3 年 6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
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同意公司主办券商由光大证券变更为东方证券。针对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东方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公司履行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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