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18 泰铂科技 2025 年 1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舸路 31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通过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如果为全资子公司将通过借款或实缴资本方式实施)。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4,895,960 股(含),每股拟发行价格为 24.51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0 元(含)。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合格投资者,且在进行认购时不得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拟发行对象中新增投资者不超过 35 名。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关于现有股东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均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明确。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签订相应的股票认购合同,并可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需要,对股票认购合同进行变更、补充、终止、解除;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合同等重要文件;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4)授权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问询回复以及申领批复等工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部门提交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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