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5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陶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修订稿)>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7
已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为铜陵高投毅达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市镜湖高投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州高投毅达鑫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明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寒晓、吴伴,认购数量合计为 2,309,262 股股份,每股认购单价为人民币 24.51 元,合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6,600,011.62 元。
鉴于上述,现拟对《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50)。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泰铂(上海)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基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需要,公司与各认购对象签署《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2025 年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的概况、认购价款的缴纳缴付、股票限售安排等条款,并明确该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批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次发行的函之日起生效。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在册股东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泰
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林、李淑敏、公司股东谢虹与各认购对象共同签署《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清算权等条款,且明确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2025 年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生效。
2. 回避表决情况
无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在册股东签署有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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