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专项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释义 ...... 3
一、关于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4
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 5
三、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 5四、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平台的
意见 ...... 9
五、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10
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10
七、关于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3
八、关于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25九、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情形的意见 ...... 26
十、关于本次发行是否存在重大调整事项的意见 ...... 26
十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核查结论 ...... 27
释义
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泰铂科技、公司、挂 指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牌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 指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向
发行 认购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股东会 指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权登记日 指 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
现有股东、在册股东 指 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铜陵专精特新基金 指 铜陵高投毅达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二期基金 指 芜湖市镜湖高投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鑫海三期基金 指 扬州高投毅达鑫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明裕创投 指 安徽明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9月
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025 年 2 月 21 日,泰铂科技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泰铂(上
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62号)(以下简称“同意函”)。公司按照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发行对象确定的标准最终确定发行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定向发行规则》《定向发行指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主办券商对发行对象、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一、关于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一)发行人是否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的规定的意见
根据《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发行人定向发行应当符合《公众 公司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 定。发行人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