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2418 证券简称:泰铂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序号和部分不涉及实际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泰铂(上海)环保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泰铂(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第一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泰铂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泰铂(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557480662J。
第四条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
舸路 318 号。 金舸路 318 号,邮政编码 201506。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578.1130 万元。 28,090,392 元。
第六条营业期限:2010 年 06 月 30 日至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不约定期限。 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 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受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 活动受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
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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