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2419 证券简称:罗特钢带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罗特钢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罗特钢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其他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罗特钢带系统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在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朱漕公路 68 号 5 幢 2 区
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上海罗特钢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受到行政处罚责令公司停产停业,但公司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并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恢复经营,停产停业期限较短,未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金额较小,且涉及停产停业时间较短,未对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及时采取整改,立即解决有关安全标识和消防设施问题,并撤销了员
工宿舍,缴纳了相关罚金。经申请,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收到金山区消防
救援支队出具的《同意恢复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沪金消决字【2023】第0014 号)。
五、备查文件目录
金山区消防支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消行罚决字【2023】第 0160 号)
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同意恢复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沪金消恢决字【2023】
公告编号:2024-010
第 0014 号)
上海罗特钢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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