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5
证券代码:872420 证券简称:新丰小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新丰食品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新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食品”)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杭州绿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
本 3360 万元,其中新丰食品以货币方式出资 957.60 万元、持股比例 28.50%,浙
江渔福食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80.48 万元、持股比例 14.30%,宏佳(杭州)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80.48 万元、持股比例 14.30%,杭州大康腌腊食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80.48 万元、持股比例 14.30%,杭州帕菲尔食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80.48 万元、持股比例 14.30%,杭州近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80.48 万元、持股比例 14.3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2438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8,396,388.87 元,
净资产额为 18,299,479.70 元。新丰食品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 957.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79%,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1500 万元的;3、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4、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5、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二、除上述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其他对外投资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2438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8,396,388.87 元,
净资产额为 18,299,479.70 元。新丰食品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 957.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9.79%,
且低于 1500 万元,未达到上述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批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新丰食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尚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新丰食品对外投资参股设立杭州绿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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