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2420 证券简称:新丰小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甲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姚勇杰因工作出差缺席,委托董事虞超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监事贾暾先生申请辞任,为选举新的股东代表监事,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新丰小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