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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55:02 股吧网页版
顺天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浙江顺天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5年12月15日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顺天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原浙江顺天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设立,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41453710219。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顺天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嘉县乌牛镇东蒙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251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29,768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优化经营管理,积极开拓市场,把公司建成组织管理科学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场经营规模化的国内一流企业,以追求全体股东的合理收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包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公司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登记信息建立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629,7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第十八条公司系由浙江顺天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以浙江顺天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具体如下:

发起人(股东) 认购数额(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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