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作为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它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公司此次聘请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
公告编号:2024-027
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三年度)》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
公告编号:2024-027
联担保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生产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所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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