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抽样、实地查验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发现不足,落实整改。
公司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和原则是: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并及时发现风险征兆,提前采取必要的预控措施,以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标;对于已发生的风险,首先通过已有的控制措施予以控制,进而采取补偿措施进行控制,把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堇创科技有限公司,包头中科百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堇创科技有限公司,绵阳堇创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至 2023 年 12 月,审计部门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独立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
下:
(1)内部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营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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