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4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设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形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15:00—2024 年 6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23 百达智能 2024 年 5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八)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将作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
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即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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