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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4 15:32:42 股吧网页版
百达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4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2423 证券简称:百达智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晗权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独立董事闫阿儒、邓建军、管宏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

公告编号:2024-045

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
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闫阿儒、邓建军、管宏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即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4-045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顺延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
本次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期限的事项之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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