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2424 证券简称:方向传媒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方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5
)沪0101民初16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方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权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惟帆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艺
公告编号:2025-02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年初,原告与被告签订《年度合作协议》,被告选定原告为其长期
合作供应商,在协议期内提供约定服务。合作内容为原告向被告提供摄影摄
像、视频制作和服务类项目服务;合同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结算与付款:双方按三个月周期进行账务结算,被告应在
收到账单及发票后7日内支付款项。年度合作协议签署后,原告安排人员带
着设备、转播车辆为被告的领克车业务到三亚、成都、杭州、宁波、北京、
株洲、广州等地开展直播、摄影摄像、视频制作服务。
后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针对《年度合作协议》(称为“原合同”)
进行补充:1.结算与付款。原合同约定,双方按三个月周期进行账务结算,
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从2024年6月1日之后的全部单个合同和或订单,结算周
期调整为120天。2.其他未尽事宜以原协议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提供了服务,被告理应按约支付服务费。现因被告未按约付款,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服务费并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损失。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3,351,900元及延期付款的合同违
约金670,38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67,000 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四、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全保险费 8,500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对案件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惟帆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 告苏州方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2,667,100元;
公告编号:2025-020
二、被告上海惟帆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苏州方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损失(以 27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199,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332,3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865,3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599,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计
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 LPR 标准为基础加计 50%计付);
三、被告上海惟帆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苏州方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 100,000 元、保全保险费 6,375 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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