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2425 证券简称:仕全兴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3 月 20 日;
原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变更后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自 2026 年 3 月 20 日起,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仕全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变更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原主办券商国泰海通自担任主办券商以来,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海通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026 年 3 月 2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
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6 年 3 月 20 日起,公司
主办券商由国泰海通变更为中邮证券,由中邮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6-005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于 2025年 9 月 16 日与国泰海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书》,并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书》,上述协议均已约定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026 年 3 月 2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
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两份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泰海通变更为中邮证券,由中邮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重大影响。
武汉仕全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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