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427 证券简称:赛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赛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赛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赛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是指由公司出资(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无
形资产)向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和提升公司市场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总经理负责维护对外投资权益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协调或指导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工商事务,主张公司的相关权益;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审计并协助被投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共同签字。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的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每月向总经理报告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并已付诸实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重大投资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且超过1000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三条 公司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重大投资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四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标准之一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定执行;未达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标准之一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应尽快将批准的关联交易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执行与实施
第十五条 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经过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
项、项目执行等阶段。公司应针对每个投资项目组建专门的投资工作组,负责投资事宜。
第十六条 投资工作组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公司各部门讨论确定方案后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投资工作组负责协同被授权部门和人员,按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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