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2434 证券简称:明易达 主办券商:西部证
券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股东姜一波与李志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姜一波拟
通过特定事项转让方式受让李志军持有的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68,368 股。
本次变动前姜一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601,656 股,占比 77.35%,李志军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1,668,368 股,占比 11.1225%,本次变动后姜一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3,270,024 股,占比 88.47%,李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比 0%。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股
东持股情况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0)、《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
“2.4 申请人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转让申请,但依法须经行政审批或备案
方可转让,或涉及收购且已在《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等情形除外。”转让双方未能在规
定时间完成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事项“拟通过特定事项转让方式受让李志军持有的北京
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68,368 股”故双方达成一致于2024年6月9日重新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均同意解除双方于2021年3月4日签订的《股
公告编号:2024-032
份转让协议》。
公司针对此次股权变动终止事宜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明易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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