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2438 证券简称:金恒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适应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计划及配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要求,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3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1-003
(五)公司联系方式
1、联系人:扈银平
2、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2 栋 5 层
3、联系电话:025-57073317
4、电子邮箱:1319348530@qq.com
特此公告。
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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