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1
证券代码:872440 证券简称:晶石能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五星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24 日,以邮件、
电话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昌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张政、刘金娟、职工监事钱惠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晶石新型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冯建湘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建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冯建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冯建昌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甘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聘任甘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甘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轩鹤、包希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聘任张轩鹤先生、包希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轩鹤先生、包希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付正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聘任付正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付正阳女士不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轩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聘任张轩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轩鹤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晶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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