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72440 证券简称:晶石能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20-045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 点-12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40 晶石能源 2020 年 11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五星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钱军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马岩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提名,提名钱军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0-045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用 E-mail、信函、传真、电话、微信等方式办理。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8 时-10 时
(三) 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五星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公告编号:2020-045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付正阳 电话:182-6226-6868(二) 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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