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2444 证券简称:浩鸿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浩鸿达科技发展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 章
程条款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本章程。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形式。 形式。
若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让系统挂牌,则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监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 要求进行管理。
机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