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双科速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18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上海双科速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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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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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86-755-88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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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具 非 标 准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18 号
上海双科速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上海双科速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科速安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月23日出具了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240号带持续经营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双科速安公司 2025年度合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00%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0.80 万元。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双科速安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08.04 万元,较上期下降
52.2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亏损为 921.26 万元,
已达股本 153.54%。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双科速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118 号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段的专项说明
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
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双科速安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双科速安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准则的规定,我们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在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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