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2457 证券简称:爱申特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州爱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爱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起设立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经过批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广州爱申特电源科技准,公司股票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转让系统进行报价转让。公司股票在全国 司在广州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依法披
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028.8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8.80 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8.80 万元。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 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 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各方提交公司所在地有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股东可以依据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 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 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 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书。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币壹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28.80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记名股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系统挂牌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后,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
有限责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