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芜湖美悦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41Z009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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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美悦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241Z0090 号
芜湖美悦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芜湖美悦酒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悦股份)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41Z0118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美悦股
份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1.80 万元,毛利率为 13.31%,净
利润率为-18.42%。2022 年 12 月 31 日,美悦股份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411.47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02 元,未分配利润为-7,876.16 万元,流动比率为 17.19%,
资产负债率为 99.50%。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美悦股份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三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待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
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三十一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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