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
股份的推荐报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珑科技”、“股
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
项已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
荐业务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
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 就本次公司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份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长江证券推荐挂牌祥珑科技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调工
作指引》的要求,通过交谈、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
听取律师、 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
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
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 听取了公
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公司的资产评估师的意见;
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
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
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
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制作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祥珑食品
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尽职
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
台州市祥珑食品容器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3
二、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台州市祥珑容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
由台州市祥珑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台州祥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
荣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经台州鑫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验资并
出具台鑫泰会验字[2014]第 0015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了台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岩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91331003090975759Q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依法设立。
2017 年 5 月 2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截
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 16,421,431.75 元按 1.0948:1 折为股
份公司的总股本 1500 万股,其余 1,421,431.75 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将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 《发起人协议》 。
2017 年 6 月 6 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7 年 6
月 21 日,股份公司(筹)取得了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
91331003090975759Q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依法成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每年均完成了工商年检。有限公司系按公司账面净资产折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存续期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可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是专业的塑料包装容器生产
商,长期深耕于该领域,自主研发了有关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的多项核心技术,其
主营业务为食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主要包括广口姜泥瓶、蜂蜜瓶、罐头瓶、调味汁瓶、番茄沙司瓶、耗油瓶、番茄
酱瓶、辣椒酱瓶、油瓶、骨汤瓶、燕窝杯(碗) 、可分层挤压瓶、儿童饮料瓶、
果酱瓶、果汁饮料瓶、沙拉酱软瓶等。根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