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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5 18:10:34 股吧网页版
万田检测: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5


证券代码:872468 证券简称:万田检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万田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
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
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会或者监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
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

(三)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
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
任董事、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
缺,或者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
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

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
监事或者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
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监事补选及董事会秘
书续聘工作。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四十六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将予配合。董事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将予配合。董事
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 会应当提供股东名册并由信息披露负
责人配合披露相关事宜。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说明临时提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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