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26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海生态”)董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全国中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共进行了
1 次股票发行,公司 2021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
基本情况如下: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
徽林海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232.558万股(含 232.55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份 2,325,580 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皖验【2021】
3 号)。
公司股票发行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审查后实施,新增股份于 2022 年3 月 2 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3-02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治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该制度已于2021年11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主办券商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将该次发行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全部存放于该专户。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和县支行;
账号:522012283011000023
该专户仅用于林海生态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没有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年 4 月 19 日注销,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二、利息收入 8,446.13
三、募集资金使用支出 10,008,446.13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0,008,4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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