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2471 证券简称:林海生态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林海生态”),实际控制人严梅、马丽(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人”)分别与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产投”)、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
山城投”),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约定若林海生态自补充协议生效后 48 个月内未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则江东产投、含山城投有权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江东产投、含山城投所持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相关协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严梅、马丽与江东产投、含山城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通知。江东产投、含山城投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各自持有的公司 1,162,790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严梅、马丽 2 名股东。
二、本次转让前后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严梅 24,069,136 36.1803 25,231,926 37.9282
马丽 23,739,892 35.6854 24,902,682 37.4332
安徽江东产 1,162,790 1.7479 0 0
业投资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2
有限公司
含山县城市
建设投资有 1,162,790 1.7479 0 0
限公司
马志春 9,334,319 14.0312 9,334,319 14.0312
本次转让前,严梅持有林海生态 36.1803%的股份,系林海生态的第一大股东;马丽持有林海生态 35.6854%的股份,马志春持有林海生态 14.0312%的股份,马志春与严梅及马丽系父女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马志春、严梅、马丽合计持有林海生态 85.8968%的股份,为林海生态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后,严梅持有林海生态 37.9282%的股份,仍系林海生态的第一大股东;马丽持有林海生态 37.4332%的股份,马志春持有林海生态 14.0312%的股份,严梅、马丽、马志春合计持有林海生态 89.3926%的股份,为林海生态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东产投、含山城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相关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林海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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