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872473 证券简称:富丽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选择仲裁的,应当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 协商不成或无法调解的,应将争议提交苏州
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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