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72475 证券简称:知韬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上海知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知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知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障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上海知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和
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股份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充分性原则。除法定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在开
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
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
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
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
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一方面,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另一方面投资者应及时将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传递给公
司管理层,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关系,
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如下: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
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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