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72475 证券简称:知韬股份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上海知韬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的经营范围:【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 的经营范围:【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 划,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 划,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 务服务,建筑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销 务服务,建筑装潢工程设计及施工,销 售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木 售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木 制品、金属制品、商场道具、有机玻璃 制品、金属制品、商场道具、有机玻璃 制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从事计算 制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计算机软 机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通迅科技专业 硬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物除外),通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从事计算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通 机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通讯科技专业信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件开发,广告制作,自有设备租赁(除 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金融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开发,广告制作,自有设备租赁(除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融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注册资本: 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时,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董事会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范围内发
行股票事项作出决定,该项授权在下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四 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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