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2 18:19:03 股吧网页版
上海生农: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24-04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72476 证券简称:上海生农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
0723 民初 860 号的传票,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
0723 民初 860 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
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处理。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
沪 0120 民初 20701 号的传票,本案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开庭审理,本案目前
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编号:2024-042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陈福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持股 60%公司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燕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持股 60%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称其 2021 年 3 月与公司订立《股权合作协议》,约定各方通过股权合作
方式收购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 60%股权,公司收购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股权中原告应占 18%,其中 9%为公司赠予,另 9%为原告将江苏再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技术等作价 9%等价股权。同时还聘用其为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原告认为公司收购以上股权后,一直未向原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还解除其总经理职务,原告声称多次催要股权无果,遂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原告请求确认公司持有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股权中的 9%系原告所有;

2.原告请求确认公司持有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股权中的又 9%系公司另

公告编号:2024-042

外赠送给原告;

3.原告请求判决被告配合原告将上海东风农药厂有限公司上述 9%+9%的股权共计 18%立即无条件变更到原告名下。

4.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
0723 民初 860 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处理。
(二)其他进展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本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尽力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