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72478 证券简称:毅达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毅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广东毅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478 毅达科技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升律师、张猛律师进行见证。(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毅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广东毅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265,905.5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082,506.87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5,39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5,39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73,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汇报工作报告,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因业务需要,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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