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72480 证券简称:粤冠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度,公司为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共 203.92 万元,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27 万元;为中山市翠亨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围蔽施工服务 30 万元;为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用水用电费 6 万元;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租金及土地使用税 43 万元;中山市停车场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租金及土地使用税99.04 万元;为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523.26 万元,向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办公场所租赁费 179.56 万元;为中山市建恒物业拓展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9.75 万元;为中山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9.97 万元;为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0.9 万元;为中山市建安物业拓展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97 万元;为中山城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92 万元;为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92 万元;为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3.99 万元,为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土地管理服务 64.89 万元;为中数海量(中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8.34 万元;为中山湾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0.61 万元;为中山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26 万元;向中山政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9
运维务服 0.83 万元;为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5 万元;为中山交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7.59 万元;为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0.16 万元;为中山市组团土地整理储备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12 万元。
上述交易对手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梁荣健、苏家远、林斌权、赵丹分别担任本次交易对手之一—实际控制人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监、城市开发事业部总监、党委办副主任及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职务。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对关联方理解不到位,未及时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立即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现予以补发《关于确认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就以上补发公告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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