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2480 证券简称:粤冠股份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规范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制订本章程。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担责任 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九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是: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源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务;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 类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 钢筋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 务;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存储支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 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安防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备);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 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 动;城市绿化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市绿化管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计理;砖瓦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交通及公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计算机 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交通及公共管 设施运营;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
理用标牌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运营;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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