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佑风”)成立于2014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封装、测试及销售。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江苏佑风于2017年08月25日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渤海证券推荐,江苏佑风于2017年1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证券简称:江苏佑风,证券代码:872485。
自江苏佑风挂牌以来,渤海证券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江苏佑风配备符合规定的专门持续督导人员,协助江苏佑风熟悉和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督导和协助江苏佑风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事宜,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江苏佑风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内,江苏佑风积极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整改意见。江苏佑风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江苏佑风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
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鉴于江苏佑风战略发展需要,经渤海证券与江苏佑风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已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2019年6月17日签署了《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此函出具之日起,《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正式生效。
本次解除持续督导系经江苏佑风与渤海证券双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共同决定,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后将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义务。本次更换督导券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挂牌持续性不会产生影响。
渤海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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