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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4 22:12:05 股吧网页版
江苏佑风: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72485 证券简称:江苏佑风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700万元整借款,借款期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万元整,借款期间为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8日。王平、郏金鹏、陈诚、刘于辉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同时公司位于天宁区福阳路北侧的土地(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0645号)为该借款提供不超过701万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2.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约定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9年12月14日期间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380万元整的借款。王平、郏金鹏、陈诚、杨阳、孙夏、刘于辉为该项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约定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11月14

公告编号:2019-012
日期间向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20万元整的借款王平、郏金鹏、陈诚、杨阳、孙夏、刘于辉为该项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王平、郏金鹏、陈诚、杨阳、孙夏、刘于辉以其共有的位于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19幢501室的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物,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江苏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以上两个议案涉及关联事项,董事王平、郏金鹏、陈诚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以上两个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平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2.自然人

姓名:陈诚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3.自然人

姓名:郏金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4.自然人

姓名:杨阳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5.自然人

姓名:刘于辉

公告编号:2019-012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6.自然人

姓名:孙夏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二)关联关系

王平、郏金鹏、陈诚系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王平与杨阳是夫妻关系,郏金鹏与孙夏是夫妻关系,陈诚与刘于辉是夫妻关系,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王平、陈诚、郏金鹏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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