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2-24 15:40:03 股吧网页版
江苏佑风: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4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72485 证券简称:江苏佑风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20-011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福阳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王平(连任)、陈诚(连任)、郏金鹏(连任)、陈浩东(连任)、彭小娟(连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江苏佑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葛刚(连任)、徐超(连任)、贾吉才(连任)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候选人将与公司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0-01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 8:30-9:00

(三)登记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福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