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5-21 17:24:24 股吧网页版
筑建股份:收购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1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72487 证券简称:筑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筑建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人民币0.00元的价格向非关联方李瑞、薛桂珍、潘光明等三人收购山东盛睿致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睿致和”)66.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公告编号:2019-015

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盛睿致和的资产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0元。公司拟以0.00元对价购买标的资产,本次股权交易后公司将取得盛睿致和控股权,因此计算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为0.00元。

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筑建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经审计,标的公司山东房拓截至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39,153.39元,净资产为-993,827.76元,收购的成交金额为1.00元。判断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的总额为1,639,153.39元,资产净额为1.00元。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6,881,341.63元,资产净额为17,610,091.95元。按公司12个月内累计相关交易资产总额1,639,153.39元,资产净额1.00元来看,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1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净额的比例为0.00%,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山东盛睿致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66.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瑞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

公告编号:2019-015

2、自然人

姓名:薛桂珍

住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

3、自然人

姓名:潘光明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盛睿致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济南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山东盛睿致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李瑞、薛桂珍、潘光明三人,其
中李瑞持有33.33%股权,薛桂珍持有33.33%股权,潘光明持有33.34%
股权。

2、标的公司盛睿致和截至2019年4月30日资产总额为0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