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0
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东广
物木材产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尊木投资企业(普通合伙)、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名称: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Guangdong Guangwu Wood Industry
Holding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西 1 号 6 号楼
201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27.9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
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木材行业资产投资和管理
服务为核心,以控股、参股性经营为手段,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将公司发展成木材行业供应链服务领导者,成为以木材行业投资和服务为主
业的控股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原木、锯材及
木制品的销售;家居装饰;木材仓储,木材加工,木材研发,木材检测,木材及制品的展示展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物流配送,市场投资,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碳资产开发与运营,碳减排技术咨询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 8,627.98 万股,均为普通
股,全部由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发起人姓名/名称、持股数额及比例如下:
(一)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2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3.450%;
(二)广州市尊木投资企业(普通合伙),持有 713.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5%;
(三)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713.99 万股,占公司总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